新闻资讯

当前位置:首页>新闻中心>通知公告>最高200万!2025年深...

最高200万!2025年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及2022年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正在进行

日期:2025-06-16 11:12:30阅读:22

一、申报条件

(一)在深圳市(含深汕特别合作区)工商注册登记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提出2025年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。2022年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。

(二)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。

(三)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,提供的产品(服务)不属于国家禁止、限制或淘汰类,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(含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)、质量、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
(四)满足《暂行办法》规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(见附件1)。相关指标依据《暂行办法》附件4中“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”。

二、申报时间

2025年5月10日—6月10日

三、资助标准

我市根据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企业需先认定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,才可次年认定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,再下一年度认定工信部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,具体资助标准如下

2adf7fbc5aa764b53c065f38b603ebf.jpg

附件1

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

一、公告条件: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(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、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),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
 (一)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、省级科技奖励。

(二)获得高新技术企业、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(均为有效期内)。

(三)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。 

(四)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500万元以上。

二、评价指标 包括创新能力、成长性、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,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,满分为100分。

(一)创新能力指标(满分40分) 

1.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(满分20分)

 A. 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(20分)

 B. 自主研发的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(15分)

C. 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(10分)

D. 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(5分)

 E. 无(0分) 

2.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(满分20分)

A. 5%以上(20分)

B. 3%-5%(15分) 

C. 2%-3%(10分) 

D. 1%-2%(5分) 

E. 1%以下(0分) 

(二)成长性指标(满分30分) 

3.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(满分20分) 

A. 15%以上(20分) 

B. 10%-15%(15分) 

C. 5%-10%(10分) 

D. 0%-5%(5分) 

E. 0%以下(0分) 

4.上年度资产负债率(满分10分) 

A. 55%以下(10分) 

B. 55%-75%(5分) 

D. 75%以上(0分) 

(三)专业化指标(满分30分) 

5.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(满分10分)

A.属于《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》(10分) 

B.属于其他领域(5分)

 6.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(满分20分) 

A. 70%以上(20分) 

B. 60%-70%(15分)

 C. 55%-60%(10分) 

D. 50%-55%(5分) 

E. 50%以下(0分)